本報訊 (記者 劉振) 省教育廳昨日要求加強普通高校學生實習實踐管理,明確規定,學生實習實踐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,不得強制學生加住商班。禁止將與專業培養方案無關的工作項目列入實習實踐範圍。
  省教育廳要求,高校要把規範與安全放在學生實習實踐活動的第一位,本著就地就近、講求實效和相對穩定的原則選擇實習實踐場所,禁止安排無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風險的實習實踐崗位。學生實習實踐期間,學校要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建築設計險,並與合作單位簽訂協議,明確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及責任。
  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額外收取或變相收取學生的實習實踐費用。學校與企業合作的協議及費用支出等情況要及時公開,接受各系統家具方監督。高校要加強對學生實習實踐的管理與領導,傾聽學生的心聲與合理訴求,督促企業認真履行合約,及時協商、制止少數企業強制學生加班、讓學生從事危險工作和與實習實踐無關的工作等不當行為。  (原標題:每天實習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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