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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揚子晚報訊 (記者 任國勇)記者昨從南京鼓樓衛生監督所獲悉,近期他們查處了兩家只能從事生活美容的小店卻從事著醫療美容,導致消費者權益受侵的案例。
  3月11日,一名女子舉報,鼓樓區龍江附近某寫字樓內有一家公司無行醫資質開展醫療美容。衛生監督員進場發現,該公司內有美容手術台,但沒有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,開展手術的人員也沒有醫師資格證和執業證,垃圾桶內卻有大量帶血紗布等醫療垃圾,冰箱內還有大量不明來歷藥物,號稱韓國進口瘦臉針、溶脂針、減肥藥品等。此外,發現該公司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售賣,併為顧客提供直觀效果,在該公司內對顧客進行註射體驗,共開展註射瘦臉、溶脂針20多例。該公司未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,違反了《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》,目前被立案處罰,並沒收違法違規藥品及器械。
  3月17日,張女士反映,她在挹江門附近某小區內一家美容店做開眼角美容,想開大眼睛,結果花了5000元卻效果不佳,想要維權。當衛生監督員到場檢查,並未發現該店有從事美容的工具及記錄,投訴人也無任何收費發票等證據。後來,調查得知,該美容店本是以中介的形式,介紹有醫療美容需求的顧客到有關醫療美容醫院進行手術,從中收取中介費,為了獲取更多利益,該美容店將醫生接到店內為顧客進行醫療美容,為逃避檢查,選擇晚間預約進行。目前,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。
  鼓樓區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,一些沒有資質的美容店混淆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概念。所謂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、藥物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,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修複再塑,屬醫療美容。從事這些服務的只有特定的美容醫療機構才可進行,生活美容院無權進行。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必須獲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,從事醫療美容的醫生必須具有《醫師執業證》和《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》才能正式上崗。醫療美容機構應主動公示;消費者在選擇醫療美容機構時也應清楚瞭解醫師的從業資格。生活美容通常指物理方法,諸如按摩保健、塗抹護膚品、化妝品等,對人體錶面無創傷性。  (原標題:路邊美容店開“大眼睛” 5000元打水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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